第2种观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江苏省建管局: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夏季和汛期,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这段时期高温、大风、暴雨等恶劣气象因素增多,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近期内蒙古、河南、辽宁等地接连发生建设工程较大、重大事故,特别是6月5日,河南省南阳市滨河路锦江公寓住宅楼工地发生塔吊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6月21日,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东方饲料厂扩建的加工车间厂房钢结构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领导同志对近期发生多起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加强监管,防止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认真贯彻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各级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职守在第一线。要认真分析本地夏季和汛期事故易发、多发类型,辩识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同时要强化对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严密监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 各地要整合和优化安全监管资源,突出监管重点,对于近年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的地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和事故频发的企业、以及建设工程事故多发环节予以严密监控,督促这些地区和企业强化安全监管,督促有关方面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要针对近期村镇建设事故多发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重点,开展调研,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同时,要与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紧密沟通和配合,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其提早部署防范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同时发布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这个时候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强降雨路段交通管制或引导工作,要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充分做好排涝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四十七条 发生洪涝灾害后,有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应当优先列入有关部门的年度建设计划。国家鼓励、扶持开展洪水保险。
第1种观点: 为应对严峻形势,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市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处室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工作的各项部闹友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各闸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防汛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二、严守工作纪律。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哗弯斗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命令,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必须做好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和储备,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物资及救灾救济乱磨款物。三、严肃执纪问责。局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抗洪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纪律、责任、命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防汛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
第2种观点: 为应对严峻形势,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市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处室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工作的各项部闹友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各闸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防汛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二、严守工作纪律。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哗弯斗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命令,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必须做好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和储备,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物资及救灾救济乱磨款物。三、严肃执纪问责。局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抗洪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纪律、责任、命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防汛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
第3种观点: 为应对严峻形势,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市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处室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工作的各项部闹友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各闸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防汛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二、严守工作纪律。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哗弯斗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命令,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必须做好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和储备,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物资及救灾救济乱磨款物。三、严肃执纪问责。局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抗洪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纪律、责任、命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防汛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
第1种观点: 为应对严峻形势,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市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处室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工作的各项部闹友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各闸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防汛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二、严守工作纪律。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哗弯斗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命令,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必须做好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和储备,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物资及救灾救济乱磨款物。三、严肃执纪问责。局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抗洪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纪律、责任、命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防汛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
第2种观点: 为应对严峻形势,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市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处室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工作的各项部闹友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各闸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防汛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二、严守工作纪律。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哗弯斗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命令,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必须做好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和储备,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物资及救灾救济乱磨款物。三、严肃执纪问责。局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抗洪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纪律、责任、命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防汛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防洪措施包括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防洪工程措施主要有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分洪工程与水库防洪工程等.通过建设和运用这些工程,扩大河道泄量、分流疏导和拦蓄洪水,以达到防洪目的。防洪非工程措施主要内容有洪水预报和调度、洪水警报、洪泛区管理、洪水保险、河道清障、河道管理、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以及相关法令、、经济等防洪工程以外的手段。防洪非工程措施虽不能直接改变洪水存在的状态,但可以预防和减免洪水的侵袭,更好地发挥防洪工程的效益,减轻洪灾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一条 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防洪规划应当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划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规定蓄滞洪区的使用原则。第十二条 受风暴潮威胁的沿海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把防御风暴潮纳入本地区的防洪规划,加强海堤(海塘)、挡潮闸和沿海防护林等防御风暴潮工程体系建设,监督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和施工符合防御风暴潮的需要。第十三条 山洪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地区以及其他山洪多发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划定重点防治区,采取防治措施。城市、村镇和其他居民点以及工厂、矿山、铁路和公路干线的布局,应当避开山洪威胁;已经建在受山洪威胁的地方的,应当采取防御措施。第十四条 平原、洼地、水网圩区、山谷、盆地等易涝地区的有关地方,应当制定除涝治涝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发展耐涝农作物种类和品种,开展洪涝、干旱、盐碱综合治理。城市应当加强对城区排涝管网、泵站的建设和管理。第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长江、黄河、珠江、辽河、淮河、海河入海河口的整治规划。在前款入海河口围海造地,应当符合河口整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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