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向发展改革部门举报,其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招标过了公示期还能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Copyright © 2019- zuimanlo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