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户籍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即户口所在地的地址。户籍是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户籍可以变换,因工作或学习调动可到当地申请变更户籍所在地。2、居住地址:是实际住的地址或办理的暂住证上的地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籍所在地是指本国居民户口本登记所在地,就是一般情况下出生的时候父母为其本人登记户口的地方。中国内地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的时候,应该填写户籍管理局管理所在地,如果是农村户口应该填某省某县某乡;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应该填:某省某市(县)某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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