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依靠专业化的服务,为经济和生活自理困 难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都可以通过社村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进行设置服务项目,统一管理,以便搭建起“互联网+养老”的信息化养老模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表现形式 (1)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 (2) 抚养 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 (3)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 (4)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 (5)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 (6)将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该笔款项交纳房租和养老; (7)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 第一种形式属于家庭养老,取决于子女的孝心和孝行;中间的几种形式属于自助性养老,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自己售房和出租房等均有较大的交易成本,自己再租回房子或者住老年公寓等也有较大不确定性);最后一种形式为社会机构承揽的反向抵押贷款养老,属于社会机构提供的以房养老业务,可以为适合以房养老的人群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具备条件 拥有产权 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以房养老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 住房 在以房养老模式中,只有老年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该模式才有可能得以运作。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 家境适中 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 地价较高 老人身居城市或城郊,尤其是欣欣向荣、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或城郊,住房的价值很高,且在不断增值之中,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容易,适合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如果住房地处农村,或经济发展缓慢,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达地区,因价值低、不易变现等,将很难适用这一模式。需要强调的是,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方式尤其适合有产权房的、没有直接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水平的城市老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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