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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职是直接去人力资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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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离职手续办理流程1、领取表格,到政治部人力资源部领取或网上下载《员工离职申请表》2、离职员工应按照要求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批;3、科室负责人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有关离职员工人事信息及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的沟通;如离职员工是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须增加人力资源部的面谈;4、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本岗位所负责工作内容进度、所保存资料清单等;5、工作交接完成后,离职员工须于离职前按照《员工离职申请表上的离职手续办理顺序进行相关部门手续的办理;6、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办公用品、胸卡、《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报销院所账目,归还院所欠款,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占有、保管、借取的有关费用;核算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及薪金等;7、离职当天,人力资源部在审核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为离职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8、离职员工工资将由财务供应科在离职当天核算,并于下个发薪日打入工资卡中;9、如与院所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当然导致其它合同(协议)的无效,涉及其他合同(协议)有关事宜,仍按照其他合同(协议)处理;10、如离职员工在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须由离职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手续的办理,同时院所保留追究员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给院所带来损失的责任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用本人去办理。劳动者离职之后是不用本人亲自去社保局办理手续的,本地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可以由用人单位去进行办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进行办理,当然员工也是可以本人亲自去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辞职直接找人力资源部。可以直接向行政人事部门提出离职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试用期内离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即时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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