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企业要有专人负责与律师协调沟通。律师并不是企业的内部人员,所以在与企业沟通方面专人联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今天是企业中这个人与律师联系,明天是另一个人与律师沟通,就可能会产生沟通不畅和障碍,还可能由于不熟悉产生误会。所以在一个企业中固定与律师沟通的最好只是一两个人。2.注意选择合适的方式与律师沟通。前面分析过,律师和公司之间有多种沟通方式。企业要根据事情的紧急程度、重要程度、难易程度来选择合适的方式。不一定每件事都要与律师见面处理,因为每一次见面双方都要安排固定的时间,因路途原因还要增加时间成本,一旦发生堵车等意外,双方都要浪费更多的时间。而为公司服务所付出的时间成本,属于律师计算工作量的重要因素,会影响顾问费的数额。通常简单的咨询或审核合同,通过电话、邮件方式是可以解决的。需要面谈的,非紧急情况,可双方约好时间进行沟通。当然,这么说不代表律师不愿意到企业去,只是强调一个效率的问题,任何一方都希望合作是长期的,所以都要尽量去理解对方,争取最好的合作效果。有的公司仅仅是为了让律师看一份文件,要律师临时到企业去取,而律师到公司后与此事有关的人也不在,只是通过行政人员转交文件。既然没有什么必需当面沟通的内容,一个特快专递就可以当天送到解决,双方都可以不浪费时间,而这家公司所采取的方法显然是不合适的。3.在发生诉讼时,双方要协调配合。首先,要把所有情况全部如实告诉律师,包括有利和不利的。如果对律师隐瞒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可能造成在诉讼过程中律师缺乏对事情的了解,该发生的问题照样会发生,毕竟对方不会替你隐瞒。要记住你的律师是一定会为你争取利益的,提前告诉律师全部情况,有不利的情况律师也会考虑是否有补救的办法,或者有什么对应的措施。就算无法克服,至少也能给你一个客观的评估和分析。其次,根据律师的需要安排熟悉具体业务的人与律师共同出庭。企业在交易中可能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单凭合同、相关书面业务手续还不能做到让法官和律师对全部交易有清楚的认识,对方在法庭上也随时可能提出一些律师之前不了解的情况。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有熟悉业务情况业务人员参与,可以随时与律师沟通。另外,庭审中可能涉及调解等内容,有公司工作人员在场能直接了解庭审情况,不但方便,而且也可能避免与律师产生误会的可能性。当然,公司人员出庭所起的最重要的作用只是在必要的时候补充一些事实,在法庭上一定要记住在法律方面律师才是专业人士,千万不要自以为是乱发表意见,甚至指挥律师,有时候乱说的一句话可能真的会改变整个案子的结果。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和方式、特征有所了解,能争取最好的合作效果,让法律顾问对企业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上所列举的只是杨文战律师根据本人日常经验的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内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企业管理人员、不同的律师都可能会有自己的一些独特的特征,这就需要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协调、磨合了。
第3种观点: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事前参谋,事中监控,事后补救,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没有形成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识,只是在企业遇到官司时才想到找律师,以致律师的作用仅限于帮企业打官司,充当“消防员”角色解决一时之需。而律师的作用远远不止于帮企业打打官司!兵法云“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诉讼并非是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最好的方式是防患于未然,减少甚至避免纠纷的发生。企业法律顾问正是起到了这个作用。 正如只有商人而非律师能够透过尘雾觅得商机和利润一样,同理,也只有律师而非商人才能够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发现法律漏洞和法律陷阱。与其在企业伤筋动骨时请律师来充当“外科医生”,还不如赶早请律师成为企业的“保健医生”。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来自法律的风险有时远远大于来自市场的风险,因为看似微小的疏忽可能要以惨重的代价来弥补。不管你的企业有多大,资金有多雄厚,成败有可能只在一念之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法律的无知则等于跟自己的财富过不去。而随着中国法治的进一步完善,企业为尽可能降低经营中来自法律方面的风险,聘请一个法律顾问的观念越来越被广大企业所认同。聘请法律顾问意义表现如下:1、健全企业内部运行机制。2、在日常经营中参与谈判,审理合同,提示风险。3、公司联营、兼并、分立或投资中分析法律风险、合法操作。4、担任企业的代理人,参与合同纠纷等法律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一个企业要想完全避免卷入诉讼中,简直如同要不食人间烟火一样是不可能的。而且最好的法律顾问也不能确保企业不出现诉讼,只能说如果平时企业和律师配合得当,可以尽量从法律上为公司谋取最大限度的法律利益。 综上所述,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企业要想更好地发展必须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很多规模较大的公司,会成立专门的法律部,而且还将法律顾问列入企业的决策层。当然,对很多中小企业而言,专门的法律部门暂时还不需要,但是对于法律顾问服务的这个内容仍然是要重视的。
第1种观点: 按照企业在内部管理及对外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法律顾问在开展法律顾问业务中形成的法律服务内容,对法律顾问可以为顾问单位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分述如下:一.日常法律服务。1.对顾问单位各部门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2.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顾问单位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3.为顾问单位起草、审核、修订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各类合同。4.为顾问单位起草、审核、修订合同管理制度。5.协助顾问单位起草、修订顾问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顾问单位起草、修订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性文书,以增强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使企业经营管理纳入法制轨道。6.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7.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8.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9.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10.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并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法律建议。12.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二.专项法律服务。1.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2.接受顾问单位的委托代为或协助办理各类公证。3.接受顾问单位的委托代为或协助办理工商、房管、商标、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4.为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7.为顾问单位查询涉外投资所在国有关法律。8.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9.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起草、审核、修订具体的法律文件,参与谈判。10.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协助顾问单位制作项目标书。11.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12.参与企业收购与反收购,配合企业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3.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14.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5.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16.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到期债权债务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17.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18.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三.诉讼法律服务。1.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2.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3.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公司都有法务部门,相对于外聘法律顾问,公司的法务职员比较便宜,但专业能力相对较低。对于不经常介入诉讼的小公司来说,法务就可以了。通常大型企业都会外聘法律顾问,这些法律顾问都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比较专业,能够更好的解决公司的法律问题,但是收费相对高昂。一家公司是否外聘法律顾问,主要看公司规模和诉讼需要。公司规模大的话就会涉及很多商务谈判的问题,这是专业的律师对公司很重要,能够在合同谈判中避免很多法律风险。诉讼多的公司如果每一次诉讼都请一次律师,成本太高,不如与一位律师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相对成本较低。法律依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第十七条 工商、金融、文化等行业的国有独资或者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内部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企业外聘的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已担任法律顾问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国有企业拟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人员或者外聘的其他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但外聘其他国有企业现任法律顾问的除外。少数偏远地方国有企业难以聘任到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法律顾问的,可以沿用现行聘任法律顾问的做法。法律顾问的辅助人员可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参照本意见第、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第十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者配备、聘请一定数量的法律顾问。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设立总法律顾问,发挥总法律顾问对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第十九条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1.参与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的制定;2.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3.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4.组织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5.组织处理诉讼、仲裁案件;6.所在企业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3种观点: 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项目或内容,取决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一般企业的法律顾问内容涵盖以下方面:(一)日常法律事务1、公司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2、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3、参与起草、修订公司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4、对公司员工、管理层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和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5、对新注册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6、对公司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7、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8、列席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9、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二)重大经营活动法律事务1、参与公司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2、参与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制作项目标书;3、参与公司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4、参与公司收购与反收购,配合公司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5、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6、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三)其他法律事务1、业务公司的资信调查;2、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参与诉讼和仲裁;3、其他代理法律事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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