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作为语言的艺术,其精髓在于通过凝练精美的语言表达作者的情感。含混美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形态,它不同于意象的堆砌或晦涩难懂,而是一种美学原则和创作手法。含混美与诗歌的含蓄美和朦胧美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威廉·燕卜荪在其著作《含混的七种类型》中,详细阐述了含混理论的七种类型。这七种类型分别是:(1)相似物之间的多重相似性;(2)上下文引发的多种意义并存;(3)两个不相关意义的同时出现;(4)一个陈述的多重意义反映作者复杂心态;(5)一面写一面发现真意,导致意义的矛盾;(6)表述的矛盾或累赘,迫使读者自行解释;(7)一个词的两种意义,正是上下文规定的相反意义。
相比暗喻、象征、暗示等传统表达手法,“含混七种”显得更加理性化。然而,第六种类型似乎给读者增加了障碍,反而不如让作品本身增加意义。尽管如此,在“含混”思想下进行的文学创作,依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如穆旦的情诗《诗八首》:“你底眼睛看见这一场火灾,你看不见我,虽然我为你点燃;唉,那燃烧着的不过是成熟的年代,你底,我底,我们隔如重山!从这自然底蜕变程序里,我却爱了一个暂时的你。即使我哭泣,变灰,变灰又新生,姑娘,那只是上帝玩弄他自己。”
通过最本原的意释,“上帝玩弄他自己”可以理解为上帝在自我消遣、娱乐。但细读全诗,你会发现一种神秘的力量(上帝)在控制一切,“你”“我”的爱情,那“点燃”了“你”又让我“哭泣,变灰,变灰又新生”的“火灾”,都只不过是上帝的一次游戏。
现代文学作品在“含混”这一点上比过去更丰富,语言弹性与张力更大,多种意性,思想表达甚至与传统相悖。理解起来的确有一定难度,但只要不严重脱离现实,不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营造过多杂沓的意象,且精神内涵不空乏,还是可以接受的。
若“含混”过于严重,读者领会作品的难度过大,作者难免给人故弄玄虚或糊弄人的感觉,对作品的艺术生命也不利。至于国内对含混类型的重新划分,基本是对燕卜荪含混理论的概括,无多大新意。
总的来说,含混这种文学理论可以使作品的语言充满更多的不确定性,为读者带去更丰富的阅读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