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发布的棚改十三五规划,在2020年底,要彻底完成现有的棚改任务。也就是说,从2021年开始,棚改就将彻底宣布告别历史舞台,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失去了这项强有力的房地产之后,房地产是涨还是跌,尚且说不准。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经济日报认为,城市化依然有10-15个百分点的发展空间,但是发展趋缓已经是大势所趋,一方面城市化距离发达国家的75%水平距离较小,另一方面新增人口减少,人口出生率微弱,这样城市快速扩围就不太可能,所以还想依靠拆迁致富的路子行不通了。
根据新的规划,未来5年将开展超过4万亿的旧改工程,这将是取代拆迁解决城市老旧小区的新方式,一方面城市要打造大量的新房子、另一方面激活城市存量旧房子,双管齐下发展城市、提高居住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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