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具备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的等。但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犯罪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则不得取保候审。人民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并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程序。
法律分析
一、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人民审查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由此可见,刑事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取保候审。
二、《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十七条
人民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第三十
人民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第三十九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经审查具有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第四十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向人民申请取保候审,人民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经审查符合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审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理由。
结语
刑事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以及其他特定情形。然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可以向人民申请取保候审,人民应在七日内作出答复。如符合条件,将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如不符合条件,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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