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醉满楼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是婚内侵权?

什么是婚内侵权?

来源:醉满楼美食网


婚内侵权,即夫妻侵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法侵害配偶另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造成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方面遭受损害的过错行为。正常的婚姻应是男女平等、恩爱互助、和平共处的。然而在现实的婚姻家庭中,却常常会出现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事件,主要表现为家庭暴力和对婚姻、家庭义务的违反。

一、单方面起诉离婚能赔偿吗?

单方面起诉离婚能赔偿,只要符合法定离婚损害赔偿,就能获得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该种义务的违反,势必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因此,有必要使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这同时也是维护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

二、夫妻约定财产各自所有离婚时一方能否要求对方补偿

也许一方身体不好或能力有限的原因,无论内外都由一方当一把手,这样一来夫妻双方在对家庭的经济贡献方面也许就有了较大的差距,但是这仅仅是经济方面的直接表现,一个家庭绝不是说仅仅有了经济贡献就可以了,老人谁来照顾孩子谁来抚养等等。因此绝不是说谁多给家里挣了些钱,谁对家庭的贡献就大。也正是由于家庭这个特殊的“单位”,也正是由于夫妻在家庭中存在这样的矛盾,民法典才规定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在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下进行分割。然而民法典又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约定,即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一来就面临着一个新的矛盾,财产是归各自所有了,但是家庭的正常开支怎么办总不会双方都舍不得往外拿钱吧真要是都舍不得的话,家庭恐怕就难以维持了。因此总会有一方在照顾家庭方面会贡献大一些,比如对老人的照顾,对孩子的照顾,对吃穿住行,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等方面,这样一来在离婚时如果仍然按照原来的财产约定来分割的话,似乎就不很公平了。因此民法典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从这个规定来看,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是有权向另一方主张补偿的。然而这时的补偿是由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必须是在双方约定了财产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否则就不能适用该条款。在本人接触的案例中,时常遇到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一方依据上面的规定要求对方给与补偿的情形。实际上这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当夫妻双方没有对财产进行约定时,照顾家庭较多的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补偿。当然如果是离婚后可能造成自己生活困难的另当别论。

Copyright © 2019- zuimanlo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