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产案件人民不受理
1、因落实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主管部门解决。
2、因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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