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胁迫写的欠条有效吗
1、受胁迫写的欠条是没有效的。
2、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欠条无效。
3、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欠条有效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欠条有效的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1、写下欠条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愿;
2、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没有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4、有欠款人本人的签名。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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