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定义
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产品,通过发行投资计划受益凭证,向保险公司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投资主要包括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或其他不动产项目,并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二)参与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托管人、监管人
参与角色包括5类人。其中,委托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XX境内,经中国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受托人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投资基础设施或其他不动产项目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益人指委托人在投资计划中指定,享有受益权的人。投资计划受益人可以为委托人。托管人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由委托人聘请,负责投资计划财产托管的商业银行,负责为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资金提供资金存管、划拨、清算等托管服务。监督人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由受益人聘请,为维护受益人利益,对受托人管理投资计划和项目方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的
专业管理机构。
二、发展历程
(一)行业探索期(20__年至20__年)
20__年,我国保险行业资产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当年7月出台的《关于投资改革的决定》提出“要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为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拓展创新指明方向。如何运用庞大的保险资产,在稳健规范的前提下取得合理收益,更加有力地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是当时保险行业内普遍关注思考的问题。关于对保险资金如何对接我国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领域投资进入了探索时期。
(二)业务试行期(20__年至20__年)
20__年3月6日,中国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通过加入债权计划的形式间接投资于交通、通信、能源、市政和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20__年7月4日,中国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管理指引(试行)》,对债权计划的发行和管理进行了初步规定。20__年11月17日,中国发布《保险业要进一步发挥功能和作用支持经济增长》一文,鼓励保险公司以债权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20__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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