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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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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以及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用工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给劳动者,一份由用人单位保存。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需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一、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都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但它们的法律性质不同。具体来说,用工合同是民事合同,而劳动合同是行政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用工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用工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用工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用工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的平等主体。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工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用工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一式几份

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结语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都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但它们的法律性质不同。具体来说,用工合同是民事合同,而劳动合同是行政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用工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此外,对合同主体要求、地位和内容等方面也存在不同。最后,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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