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内部卫生系统审计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在忙碌的工作,不知不觉迎来了新的一年,20xx年,今年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和有意义。随着我县经济形势日新月异的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迅猛递增,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财政性资金在整个固定资产投资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防止“跑、冒、滴、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几年来,我局就此进行了一系列有效的实践和探索,经历了“从零开始从无到有由弱渐强”的过程,信守了“质量就是审计生命线”的工作方针,以促进完善投资管理为目的,把投资审计和效益审计有机的结合起来,对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开创了全县投资审计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果。
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之所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切实保证审计质量。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原则,客观公正是审计工作的最高标准。我们始终从维律、法规尊严的高度,将这
(三)坚持全面审计、大胆揭示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拓宽审计思路,采取灵活机动的审计方法。
(五)审计关口前移,逐步推进“从过去事后竣工决算审计,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工作方法。
(六)建立健全审计复核制度20xx年,为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和审计工作水平,审计局配备了总审计师,并在7月初出台了《xx县审计局审计复核工作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三级复核制度,有效促进审计人员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七)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工作20xx年,xx县审计局根根据省厅《关于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审计县实际,审计局于10月份出台《xx县审计局关于财政审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对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做了规定。
(八)推进审计回访制度20xx年,xx县审计局为全面落实审计署关于开展“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年活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局于20xx年1月份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访工作,回访的内容包括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审计人员的工作态度、作风纪律情况以及听取新形势下对审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维护审计权威,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意识,同时促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一、指导思想
20__年内部审计工作将紧密围绕集团公司发展目标,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即围绕增强集团公司经济效益这个中心,重点对集团公司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同时还要及时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求真务实即是审计工作要合理地分析评价事项,辩证地做出评价结论。努力构建与集团公司发展态势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模式和审计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审计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着20__年经济工作目标,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监察审计部门的各项职责,全面的监督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突出重点领域、项目、资金和环节,在加大常规监察审计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事后整改和事前跟踪过程控制,以监督促过程,从治理机制和完善制度的层面揭示问题,提出建议,改善公司经营,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并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手册》。
加强审计制度的建设,通过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明确预防机制、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力争审计报告优秀率(由上级评价90分以上为优秀)达30%以上。
加强审计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建设,满足内审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提高内审业务质量。
(三)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评价。
审计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合规性、适时性,对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控制活动等进行评估和测试。
(20__年5月22日,财政部会同、审计署、银监会、等五部委(以下简称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__]7号,以下简称《基本规范》)。
20__年4月15日,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__]1l号,以下简称《配套指引》),自20__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__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实施,一是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需要。各类企业需要根据内控规范要求,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和提升;构建企业内控制度和管控流程。二是有助于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开展对所属公司(事业部)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审计一次。
财务收支审计是监督各单位能否合法、合规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有效措施,是开展各项审计业务的基础。定期对所属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是建立领导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的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绩效意识的重要手段。
(五)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意见落实率达90%以上。
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对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及时进行回访,监督审计意见的落实,使公司存在的问题逐渐减少,同样的问题不重复出现,从而达到查违纠偏、防范未然、强化管理、规避风险的目的。
三、工作措施
(一)制订并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手册》,计划于20__年6月完成。
(二)计划安排对现有的内审人员进行二次(每个人一次)脱产审计业务培训(为期一周),计划于20__年6-8月完成。继续组织参加国际内审师资格考试,不断丰富业务知识,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深入学习并理解《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内容,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评价。计划于20__年11月完成。
(四)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对所属公司(事业部)20__年上半年的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延伸至以前年度)。计划于20__年10月完成。
(五)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计划于20__年2月完成。同时,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
(六)结合效能监察,重点开展活动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支出性经济合同事前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事前审计的预防作用。
(七)开展重要领域、重点活动项目的专项审计。
(八)开展各项常规性审计工作。主要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审计;经营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等。
(九)对物资采购管理进行审计,特别是对印刷采购、投递费采购管理、办公用品、设备、项目活动物资等采购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察。
四、重要事项
(一)制订并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手册》
(二)深入学习并理解《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内容,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评价。
(三)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对所属公司(事业部)20__年上半年的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五、主要资源
20__审计室将保持现有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不变,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来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0xx年公司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第__届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南方电网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和公司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公司二号令,全面实施“三精一优”发展战略,坚持“加快发展,管理到位,执行到位”的总体思路,在继承和发扬过去三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继续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工程等常规项目审计及各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继续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保证审计成果运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完善审计监督手段和方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保证审计工作和监督职责到位,发挥好“眼睛”和“保健医生”作用,为公司做强做优保驾护航。
一、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监督。
认真贯彻党的__大报告中提出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要求,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权力监督在“离任必审”的基础上,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同时,按南方电网公司的要求,加大推进届中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在审计中,关注企业决策、企业分配、重要资金运作、重大投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领域。严肃查处损失浪费、失职渎职行为。继续完善切合实际的评价标准体系、评价方法(联席会议方式),改进和完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20xx年经济责任审计除做好公司安排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外,重点配合好南方电网组织对公司原总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迎审工作。
二、积极开展内控制度审计,提高制度的严密性和执行力。
按照袁董事长提出的“抓住人、财、物、信息和流程五个要素,用心考察现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的薄弱环节,然后去做调整和完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办法》。在内控制度审计中紧紧抓住规章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这个环节,瞄准公司在生产经营关键环节、开展内控制度审计,进行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管理工作到位。20xx年,重点开展对营销管理内控制度进行审计。营销管理内控制度审计重点关注电费抄核收、业扩报装、优质服务、稽查管理等关键环节,审查评价业务流程的严密性和有效性,查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促进完善管理流程,防范营销风险。
三、继续做好各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南方电网2号令的贯彻落实。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部署,加强对依法经营南方电网2号令在基层单位落实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加大专项审计力度,扩大审计领域,联合职能部门,认真查找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了解公司依法经营南方电网2号令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加强调查成果的转换效率,力求以小见大,从微观发现问题,从宏观分析问题,为全面落实贯彻2号令,从管理、机制的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决策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为公司增值增效的目标。
1、继续关注资产经营目标审计。
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评价,重点关注财务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及没有完成经营考核指标和经营风险大的单位,在查处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的同时,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干部中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方面发挥作用,促进依法经营的观念和自觉性逐步深入。
2、抓好工程和大修技改,业扩工程审计及审计调查。
按公司要求,有计划地对重点项目进行工程项目全过程抽查审计,重点突破,以典型项目促进工程管理水平。重点关注,项目审批手续、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费用结算等关键点,加大现场复核率,加强对工程量、单价定额的审核,促进项目管理规范有序,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关注竣工验收、财务决算、资产移交,资产真实完整。20xx年计划在基本建设项目抽审10%的项目进行评价。
3、资金管理审计调查。
20xx年资金管理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资金风险和效益情况。检查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执行、“倒三角”财务管理模式的运作、电费回收、资金收入、审批、支付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检查是否有对外投资、拆借、委托理财、担保、抵押等资金管理上的风险,审查评价资金的安全、完整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提出规范措施,促进有效防范风险。
4、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调查。
预算执行情况调查。重点关注全面预算管理的编制、审批、调整、考核过程的合规性,以及预算资金使用、控制过程的合法性、真实性。对发现的虚假预算、重大损失浪费、挪用预算资金、账外资金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预算执行不严格、资金管理程序不完善等问题,要督促整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使预算成本费用可控、在控、促进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5、物资管理审计调查。
物资管理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统购物资项目审批、招投标、物资采购、合同履行、物资调拨、费用结算、财务核算等关键点,零星物资采购调查重点关注,采购计划、审批程序、物资库存管理、费用结算、以促进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6、依法经营2号令执行情况审计调查。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安排,南方电网公司将组织在全系统开展依法经营2号令执行情况审计调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2号令的宣贯情况,是否公开张贴、标示2号令的内容,是否制定2号令实施细则,宣贯的深度和广度等情况;二是2号令的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决策程序、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三是监督2号令的贯彻落实情况,主是结合各单位审计情况对各项管理业务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对执行的严格性、有效性进行统一检查和评价,以推进2号令在基层单位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筑牢依法经营根基。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制定调查总体方案,各网省公司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南方电网公司审计部负责调查进程跟踪检查与协调,下半年公司组成联合审计组重点抽查。希望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完成2号令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工作,保证2号令在依法经营活动中贯彻到位。
四、强化审计整改落实、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通过审计“整改年”的活动,审计整改和落实已逐步被各级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将对20xx年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及审计问责,各单位对涉及共性管理问题要重点整改,制定相关制度,保证审计整改常态化。审计工作将继续关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追踪检查,加大对整改问题的评价和领导责任追究,同时要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发挥好监督合力,促进规范经营,有效管理。
五、推进审计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深化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计算机辅助审计的运用水平。计划20xx年开始对下属供电公司财务试行远程审计监督,同时,着手探索对营销系统进行实时审计监督,促进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努力开拓创新,转换职能,提升履职水平
当前,内部审计的职能正在由单纯的查错纠弊向以内控制度审计为主的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评估转化,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一是通过审计,增强执行能力,确保公司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得到贯彻落实;二是针对管理流程和内控制度进行评价,完善,优化内控系统,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对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评估,增强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如何更好的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20xx年将主要做好下述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审计工作基础制度、规范、标准,逐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推动法经营二号令实施细则及“海南电网经营管理十条禁令”的实施,形成监督有效的规章制度系统;二是强化审计管理信息化系的运用,建设一支较高计算机水平的审计队伍;三是在项目组织、资源调配、审计技术、基础管理、能力素质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和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严格控制审计质量。经常开展审计专题分析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树立精品意识,创造精品审计项目;四是积极倡导审计理论研究,以思维创新来带动管理创新,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风险管理、效益审计理论研究,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发展创造条件;五是按照“素质更好、水平更高、业务更棒”的要求,认真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培训交流,直接用于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积极研究整合,组织和有效利用好审计资源,将内审工作覆盖到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和关键领域,以适应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依法经营工作需求。
为严格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厉行勤俭节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按照《20xx年省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业费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预算管理,结合我市统计系统财务工作实际,特制订20xx年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继续以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为准绳和依据,以规范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为前提,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为理念,以促进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资金风险为目的,切实做好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充实审计力量,改进审计方式,增加审计频率,提高审计质量”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推进全市统计部门内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按照《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规定,20xx年,要继续做好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审计和检查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资产管理等相关情况。在内审中,着重以财务收支和内控制度为基础,重点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等问题。
(三)强化对县区统计部门级统计事业费收支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20xx年,省统计局将对四县统计部门级统计事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主要审计内容为:一是20xx年级统计事业费收支使用情况;二是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收支使用情况;三是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四是纳入级统计事业费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审计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省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各级统计部门在配备和明确内部审计人员或兼职人员的基础上,及时充实、补齐因工作需要而变动的上述岗位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已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组织实施
根据我市统计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市局整体工作部署,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于六月份开始,全部审计任务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做好迎接内部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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