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根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 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关于孩子的 抚养权 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 诉讼 的方式解决。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